2019年7月1日,《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正式實施(以下簡稱《土壤導則》)。本文對該導則的背景與意義、制定思路、主要內容進行解讀,并對土壤現狀調查與監測中的土壤樣品制備規范進行重點拓展。
背景與意義
土壤與空氣、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等環境要素緊密相關,自身條件非常復雜,而土壤環境的影響又具有隱蔽性、滯緩性、累積性、難恢復性等特點,長期以來相關評價方法較難統一、評價標準不夠完善。在建設“天藍、水清、地綠”美麗中國的新要求下,其他要素導則日臻完善,《土壤導則》的制訂刻不容緩。
2017年初《土壤導則》編制正式啟動,與《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制修訂工作緊密聯系、及時溝通、同步調整。2018年9月13日緊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試行)》之后發布。過渡近一年時間之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制定思路
1.以保護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不受污染、確保耕地安全和人居健康為基本原則
2.抓住對土壤環境影響程度較大的重點行業、豁免影響較小行業
3.以提高導則可操作性為目標,目前尚無定論的評價內容暫不納入評價體系
4.以最少的點位、層位和指標反映盡可能多的土壤環境基礎信息
5.時刻保持與土壤法和環評其他要素導則之間的溝通,銜接,便于調整
主要內容
本次《土壤導則》將土壤環境的影響放在建設項目對土壤組分的物理、化學影響上,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注重土壤環境影響識別。需在識別土壤環境影響項目類別的基礎上,識別影響源、影響途徑及土壤環境敏感程度,并據此判定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等級。
二、著重強調土壤環境現狀調查。包括土壤理化性質調查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且重點關注建設項目占地范圍內外的監測點數、層位和指標要求。
三、強調土壤環境質量現狀保障措施。即建設項目在環評階段可采取相應的環境保障措施確保項目用地符合相應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圖1 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
重點拓展
在土壤樣品檢測業務中,60%的項目成本、70%的項目周期以及80%的誤差發生在采樣和制樣環節,特別是樣品制備環節,目前仍以手工制備為主,且沒有有效的質控手段,因此,除合理布點外,提升土壤樣品制備環節的質量和效率,是提升土壤環境監測質量的關鍵!下面我們重點對土壤樣品制備過程的規范進行探討。
根據《HJ/T 166-2004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總站土字【2018】407號《關于土壤樣品制備流轉與保存技術規定》,土壤樣品采集后需要進行制樣程序,主要有風干、粗磨、細磨、篩分、分裝等流程,具體流程圖詳見圖2。此時需要注意的是應選用相對應的20目、60目和100目尼龍篩。不同的檢測項目,樣品篩分使用的尼龍篩也不同。例如:用于農藥或土壤有機質、土壤全氮量等項目分析,則需要全部過60目尼龍篩。分析揮發性、半揮發性有機物或可萃取有機物無需上述制樣,取新鮮土樣按特定的方法進行樣品前處理即可。
制樣結束后即可按照相關標準對土壤環境現狀進行評價。
圖2 土壤樣品制備流程圖
圖3 土壤樣品制備規范解讀
在實際工作中,土壤樣品制備工作會遇到很多的困難:
1. 缺乏有效的質量控制管理方法,制樣過程不可追溯,無法追責,操作人員、監管人員壓力大。
2. 制樣過程不規范,批次間制樣質量不穩定,樣品間交叉污染情況嚴重。
3. 現有的人工方法效率極低,實際操作環境惡劣,基層抱怨大。
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樣制備的效率和質量,最終導致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的偏差。
綜上,提升土壤樣品制備環節的質量和效率,是提升土壤環境監測質量的關鍵!這些你都做對了嗎?樣品制備不規范將對后續工作造成一系列的影響,需要我們每一位從業者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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